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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審核驗收意見安陽市環境保護局受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的委托于2011年10月20日主持召開了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有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安陽市、縣環保局有關領導和專家(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人員聽取了該公司和咨詢單位對生產、環境管理、清潔生產工作過程和績效的介紹,以及對審核過程和報告的詳細介紹,并進行了現場核查。經認真討論,形成評估驗收意見如下: 一、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及《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開展了生產全過程的清潔生產審核。該公司組成了清潔生產審核領導小組和管理機構,制定了審核計劃和清潔生產考核目標。制定的審核計劃和業績考核辦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實施無低費方案和中高費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審核報告基本能夠按照國家和河南省清潔生產審核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清潔生產審核過程基本清晰,審核重點基本符合企業特點。 三、專家組經認真討論,認為該公司在生產管理過程中,實施了多項節能減排措施,同意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本輪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 四、建議與要求 1、審核報告應對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實施前后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詳盡對比,并提出針對該公司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相關持續性清潔生產建議。 2、由于河南省安陽湖波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有自備礦山,應在審核報告中對礦山的清潔生產工作增加相關內容。 3、修改完善中、高費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4、由于審核報告形成時間較長,審核機構應全面了解國內水泥行業及本企業現狀后對有關數據情況進行調整,增加窯系統廢氣余熱綜合利用(如:余熱發電)及窯尾廢氣脫硝的實施計劃,形成更加完善的審核報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