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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環評〔2024〕41號關于印發《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时间:2024-09-12 【转载】 關于印發《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環環評〔2024〕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完善全域覆蓋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我部組織制定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生態環境部 2024年7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駐部紀檢監察組,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7月8日印發 |